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

一、案例背景

本案涉及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的一项特定约定,即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绕开中介直接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该约定的法律效力,以及在特定情境下(如卖方通过多个中介挂牌出售同一房屋时)买方行为的合法性。

二、裁判要点分析

1. 居间合同中禁止绕开中介的约定的合法性:

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提供的房源信息绕开中介与卖方签订合同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这一条款旨在保护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防止其提供的服务被无偿利用。

2. 卖方通过多个中介挂牌出售的情况:

当卖方选择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同一房屋时,情况变得复杂。此时,买方有可能通过其他公众可获知的正当途径(如其他中介、网络平台等)获得相同的房源信息。

判决指出,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有权选择报价更低、服务更好的中介公司来促成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如果买方是通过这些正当途径获取房源信息,并未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特定房源信息,那么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三、案例意义

1. 保护了中介公司的合法权益:

判决明确了居间合同中禁止绕开中介的条款的合法性,为中介公司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提供的服务能够得到相应的报酬。

2. 平衡了买方与中介公司的利益:

判决同时考虑了买方在多个中介挂牌情况下的选择权,允许买方根据服务质量和价格等因素做出合理选择,而不必受限于与某一中介的独家约定。

3. 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

判决鼓励了房地产市场中的公平竞争,允许买方根据市场情况自由选择中介服务,同时也促使中介公司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以吸引客户。

4. 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指导:

此案例为处理类似居间合同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导和参考,有助于减少争议,提高市场效率。

四、总结

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诉陶德华居间合同纠纷案是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它不仅明确了居间合同中特定条款的合法性,还平衡了买方与中介公司的利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此案例为处理类似纠纷提供了宝贵的法律指导和实践经验。

–本文来自君成律师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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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安妮律师:经济法硕士,党员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离婚财产,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等复杂商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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