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文心雕龙》在线阅读-指瑕-第四十一

故知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原始以要终,虽百世可知也。——《时序》

管仲有言:“无翼而飞者,声也;无根而固者,情也。”然则声不假翼,其飞甚易;情不待根,其固匪难。以之垂文,可不慎欤!古来文才,异世争驱。或逸才以爽迅,或精思以纤密,而虑动难圆,鲜无瑕病。陈思之文,群才之俊也,而《武帝诔》云“尊灵永蛰zhé”,《明帝颂》云“圣体浮轻”;“浮轻”有似于胡蝶,“永蛰”颇疑于昆虫,施之尊极,岂其当乎?左思《七讽》,说“孝而不从”,反道若斯,余不足观矣。潘岳为才,善于哀文,然悲内兄,则云“感口泽”,伤弱子,则云“心如疑”,《礼》文在尊极,而施之下流,辞虽足哀,义斯替矣。

管仲曾经说过:“没有羽翼而能飞扬的是声音,没有根柢而能巩固的是情感。”然声音不须凭借羽翼,它的飞扬本就很容易;情感不必依赖根柢,它的坚固也并不困难。由此观之,我们要想将自己的声音与情感写成文章,流传后世,能不慎重吗?自古以来的文人才士,各在他们不同的时代,竞争角逐于文坛之上:有的才华俊逸,以爽朗敏捷见胜;有的思理精妙,以纤巧细密擅长。然而由于思维的活动不容易周密圆通,所以作者行文很少有没有毛病的。陈思王曹植的文章,可说是众多才士中的杰出者。而他作的《魏武帝诔》却说:“至尊的英灵永远蛰伏。”《明帝颂》也有:“圣明的玉体,飘浮轻盈。”飘浮轻盈好比形容蝴蝶,永远蛰伏宛如比拟昆虫,把这种字眼施用于至尊的君父身上,难道不是文坛的笑柄吗?再如左思的《七讽》谈论孝道时,竟以为子女可以不必顺从父母的心意。其违反正道如此之甚,其他的文章也就可以此类推,不值得欣赏了。至于潘岳的才华,本来擅长哀祭之文,然而在悲悼他内兄的文章中却说:“感觉他生前口液的润泽,还依然存在。”于伤恸幼子金鹿夭亡的哀辞里说:“心中疑惑着他的魂魄将再回来。”这出自《礼记》的两句话语,本是孝子用于悼念尊亲的口气,而潘岳却把它施之于平辈或子女身上,措辞虽足以表露哀伤的感情,但较之原意却完全走样了!

若夫君子拟人,必于其伦,而崔瑗之诔李公,比行于黄、虞,向秀之赋嵇生,方罪于李斯:与其失也,虽宁僭无滥,然高厚之诗,不类甚矣。

像某些才德出众的君子,比拟人品必定要切合他的身份地位。可是崔瑗的《李公诔》,把李公的德行比作黄帝、虞舜般伟大;向秀的《思旧赋》,把嵇康的死视同秦相李斯的被杀。要是文有差错,不能避免的话,宁愿如《李公诔》的褒赏,失之僭越,也不能像《思旧赋》的贬责,过度泛滥。不过,两方面的缺陷,均如同齐高厚之诗,都是非常不合道理的。

凡巧言易标,拙辞难隐,斯言之玷,实深白圭。繁例难载,故略举四条。

凡巧妙的文辞,容易表露出优美的特点,拙劣的文句,难以隐藏丑陋,这种言辞上的缺点,实在比白玉的瑕疵还要严重。关于这方面的实例,相当繁多,不胜记载,现在仅约略举出上述四例,以见一斑。

若夫立文之道,惟字与义。字以训正,义以理宣。而晋末篇章,依希其旨,始有“赏际奇至”之言,终无 “抚叩酬即”之语,每单举一字,指以为情。夫赏训锡赉lài,岂关心解?抚训执握,何预情理?《雅》《颂》未闻,汉魏莫用,悬领似如可辩,课文了不成义,斯实情讹之所变,文浇之致弊。而宋来才英,未之或改,旧染成俗,非一朝也。

至于谈论到文字创作的方法,简单地说,只是文字的用法和义理的表达两者而已。文字经由训诂,才能表达正确的意思;义理由于切乎事情,始能获得充分的宣扬。但晋末文士们的作品,其选字结义,多用仿佛疑似的词句,令人摸不清它的主旨。开始有所谓“赏际奇至”的言辞,最后又有“抚叩酬即”的话语。在主客问答时,往往于复词中单举其片言只字,来指事或形容当时的情形。事实上,“赏”这个字解释为锡赐、赉予,和心神解悟有什么相关呢?“抚”这个字解释为执持掌握,与情趣事理有何干系呢?而此所谓赏抚云云,只不过在卖弄一时的小慧,逞辞辩说而已。既没有《雅》《颂》可为根据,汉魏文章又从来没有使用过的先例,如果悬想领会那些杜撰的词语,似乎还可以辩说曲解,如实际考求文辞,就毕竟不成义理了,这实在是由于人情诈伪之变所引起,文德浇薄之弊所造成的啊。但是自从刘宋以来,富有才华的文士相沿不改,以讹传讹,熏陶渐染,已成文坛的风尚,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了。

近代辞人,率多猜忌,至乃比语求蚩,反音取瑕,虽不屑于古,而有择于今焉。又制同他文,理宜删革,若掠人美辞,以为己力,宝玉大弓,终非其有。全写则揭箧qiè,傍采则探囊,然世远者太轻,时同者为尤矣。

晚近的作者,大多喜好猜疑忌刻,甚至于用声韵谐比的词语来吹求对方的媸恶(缺点),假借反切的字音来挑剔文中的瑕疵,既不登大雅,又易招致嫌怨。虽然古人不屑那么做,但今人却习惯了这种歪风陋俗。又假若自己的作品与他人的文章有相同之处,照理应该加以删节或更改;否则,掠取他人美好的词句,当成是自己的功力,那就无异于阳虎窃取夏后氏的宝玉、封父的大弓,终究不是自己应该拥有的。全部仿写的,如同连箱带箧一起搬运的大盗;从旁攫取的,就像探囊取物的小偷。窃取远代古人的文辞,固属轻薄无行,但和同代作家的作品雷同,就是自招怨尤了。

若夫注解为书,所以明正事理,然谬于研求,或率意而断。《西京赋》称“中黄、育、获”之畴,而薛综谬注谓之“阉尹”,是不闻执雕虎之人也。又《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辩物之要哉?

至于注解古籍而成的著作,于其名物之辨正,义理之阐述,贵在正确无误,以免模棱两可,迷惘后学。但有的人却往往偏于一曲,以厚诬古人,或不加考虑,骤下断语。像张衡《西京赋》中说:“中黄之士,育获之畴。”本意是讲中黄伯、夏育、乌获等三人乃古代的勇士。但三国时吴人薛综却误把“中黄”注为中黄门,主管宦竖的官长。这是由于他不知道中黄伯是位徒手搏虎的勇士啊!又如《周礼·地官·小司徒》中关于井田赋税的叙述,原有“匹马”一词,本指一匹马,而应劭解释“匹”字,或丈量马身的长度,或计算马的足蹄,这难道是辨正名物的要领吗?

原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匹两称目,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矣。夫车马小义,而历代莫悟;辞赋近事,而千里致差;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夫辩匹而数首蹄,选勇而驱阉尹,失理太甚,故举以为戒。丹青初炳而后渝,文章岁久而弥光。若能櫽括于一朝,可以无惭于千载也。

细考古代辨定事物的名称,车必两辆而称“两”,马由牝牡相配而称“匹”,所称的“匹”与“两”的名目,都是以相并成双而定其效用的。因为朝祀有正车、贰车之分,戎猎也分正车、佐车、挽车;马也必须成双,因而有骖马与服马的区别。所说的“乘”“服”都不是单数,因而它的名号必是象征成对而表双数的。名称按照实际情形,一经辨定,那么即使是单车独马也必须称“匹”了。平常称一夫一妻为“匹夫匹妇”,也是以夫妇为配偶,虽是单身而仍称匹,这就是取其阴阳相配、匹配成双的意思。所以车称“两”,马称“匹”,可以说都是些卑微易晓的道理,而历代文士却不能悟解。如张衡的辞赋,本来事属浅近,而薛综作注,竟发生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错误。何况经典辞义隐奥,若不精究详审,细心推求,能保证没有毛病吗!像解释“匹”字,而去计算马身马蹄的长度数量;选勇取士,却拿禁中的太监来应命充数,违背义理的情形实在太严重了,所以列举出来,作为鉴戒。文章乃经国的大业,不朽的盛事,固不能和绘画等量齐观。但是绘画时所用的颜料,最初光彩炳焕,后来却逐渐褪色;然而文章的流传,岁月经过得越久,光彩却越是清新。作者假若于从事创作时,能细审文意,无偏无颇,检括名物,有本有元,这样勤奋致力于一时的话,即令是千年万世,也可以问心无愧了。

赞曰:羿氏舛chuǎn射,东野败驾。虽有俊才,谬则多谢。斯言一玷,千载弗化。令章靡疚,亦善之亚。

总而言之:有穷国国君后羿虽然善射,但因一时的疏忽,却犯了无可弥补的差错;善于驾车的东野稷,平生也有覆驾之时。文士们虽有俊逸的才华,假若于选字造语方面有所谬误的话,便会贻误后来,内心不胜羞惭。文章一有瑕疵,就永远不能改变。所以我们写作文章,最低限度要使它没有令人歉疚遗憾之处,这虽不能说是尽善尽美,但也可说是退而求其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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