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1)。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2)。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冢,高十余丈。
【注释】
(1)纪南:即郢都,春秋战国时楚国的国都。因地处纪山之南,故又名纪南。在今湖北荆州江陵区北。
(2)爇(ruò):烧,焚烧。
【译文】
孙权时有个李信纯,是襄阳纪南人。他家养了一条狗,名叫黑龙,他非常喜欢它,这条狗走路停歇都跟着他,吃喝的时候,都要分食物给它。忽然有一天,李信纯在城外喝酒大醉,没来得及回家,睡倒在草丛里。碰上太守郑瑕出城打猎,看见田野里荒草很深,派人放火烧草。李信纯睡着的地方,正好是顺风的方向。狗看见大火烧来,就用嘴扯李信纯的衣服,李信纯还是不动。他睡的地方旁边有一条小溪,相距三五十步。狗立刻跑过去,到水里弄湿身子,又回到李信纯睡着的地方。来回用身上的水洒在周围,使主人得免大难。狗来回运水困乏,以致累死在主人身边。一会儿李信纯醒来,看见狗已经死了,全身的毛都是湿的,对此很惊诧。他看到火烧的踪迹,于是明白了,失声痛哭。这件事传到太守那里。太守很怜悯这条狗,说:“狗的报恩,超过人。人不知道报恩,怎么比得上狗呢?”立即下令准备棺材衣服把狗埋葬了。如今纪南有一座义犬冢,高十多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