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帝建平四年四月(1),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2)。未生二月前,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后三日,有人过,闻儿啼声,母因掘收养之。
【注释】
(1)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
(2)山阳:郡,国名。汉景帝封梁王武之子刘定为山阳王,分梁国东部数县置山阳国,国都为昌邑县(县治在今山东巨野南)。刘定死后,国除为郡。汉武帝天汉四年(前97),封皇子刘髆为昌邑王,以山阳郡置昌邑国。汉昭帝元平元年(前74),昌邑国除为山阳郡。后屡次改制,至隋乃废。方与:古县名。县治在今山东鱼台北。
【译文】
汉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郡方与县妇女田无啬生了个儿子。未生之前两个月,婴儿在肚子里哭,等生下来,她就不哺乳抚养他,把他埋在了田野里。过了三天,有人经过,听见婴儿的哭声,母亲于是挖开土收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