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孙亮五凤二年五月(1),阳羡县离里山大石自立(2)。是时孙晧承废故之家(3),得复其位之应也。
【注释】
(1)五凤二年:255年。
(2)阳羡:古县名,故城在今江苏宜兴县南。
(3)孙晧:三国时期吴国末代皇帝,264—280年在位。吴大帝孙权之孙,孙和之子。在位初期虽施行过明政,但不久即沉溺酒色,专于杀戮,变得昏庸暴虐。280年,吴国被西晋所灭,孙晧投降西晋,被封为归命侯。
【译文】
吴国孙亮五凤二年五月,阳羡县离里山有一块大石自己立起来。这是当时孙晧继承衰落的家业,得以恢复帝位的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