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宗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1)。”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鬼言:“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2)。鬼复言:“何以有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着肩上,急执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着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当时石崇有言(3):“定伯卖鬼,得钱千五。”
【注释】
(1)宛:县名。为南阳郡治所,即今河南南阳。
(2)漕漼(cuǐ):象声词,形容水声。
(3)石崇:西晋时人,官至荆州刺史。300年,淮南王司马允政变失败,石崇因与赵王司马伦心腹孙秀有隙,被诬为同党,与潘岳等一同被族诛。
【译文】
南阳郡人宗定伯年轻的时候,晚上赶路碰到一个鬼。问他,鬼说:“我是鬼。”鬼问道:“你又是谁?”宗定伯骗他说:“我也是鬼。”鬼问道:“你要到哪里去?”宗定伯回答说:“要到宛县的集市。”鬼说:“我也要到宛县的集市。”于是一起走了几里。鬼说:“步行太慢,我们可以相互替换着背着走,怎么样?”宗定伯说:“太好了。”鬼就先背了宗定伯几里。鬼说:“你身子太重,也许不是鬼吧?”宗定伯说:“我是新鬼,所以身子重。”宗定伯于是又背鬼,鬼没有一点重量。这样轮换着背了好几次。宗定伯又说:“我是新鬼,不知道鬼都怕什么?”鬼回答说:“只是不喜欢人吐口水。”于是又一起赶路。路上遇到河,宗定伯让鬼先过,听它过河,没有一点声音。宗定伯自己过时,发出哗哗的响声。鬼又说:“为什么会弄出声音?”宗定伯说:“因为我刚死,不习惯过河。请不要责怪我。”快走到宛县集市时,宗定伯便把鬼扛到肩上,迅速捉住它。鬼大声叫喊,发出咋咋的叫声,要求下来,宗定伯不再听它的。一直走到宛县的集市中,放到地上,鬼变成一只羊,就把它卖了。担心它再变化,向它吐了口水。卖得一千五百文钱才离开。当时石崇说过一句话:“定伯卖鬼,得钱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