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时,庐陵郡都亭重屋中常有鬼魅(1),宿者辄死。自后使官,莫敢入亭止宿。时丹阳人汤应者(2),大有胆武,使至庐陵,便止亭宿。吏启不可,应不听。迸从者还外,唯持一大刀,独处亭中。至三更竟,忽闻有叩阁者,应遥问:“是谁?”答云:“部郡相闻(3)。”应使进,致词而去。顷间,复有叩阁者如前,曰:“府君相闻(4)。”应复使进,身着皂衣。去后,应谓是人,了无疑也。旋又有叩阁者,云:“部郡,府君相诣。”应乃疑曰:“此夜非时,又部郡,府君不应同行。”知是鬼魅,因持刀迎之。见二人皆盛衣服,俱进。坐毕,府君者便与应谈。谈未竟,而部郡忽起至应背后,应乃回顾,以刀逆击,中之。府君下坐走出,应急追,至亭后墙下及之,斫伤数下,应乃还卧。达曙,将人往寻,见有血迹,皆得之。云称府君者,是一老狶也(5);部郡者,是一老狸也。自是遂绝。
【注释】
(1)庐陵:郡名。东汉兴平元年(194),孙策分豫章郡置庐陵郡,治所西昌县(在今江西泰和县城西北)。都亭:都邑中的传舍。秦时立法,十里一亭。郡县治所则置都亭。重屋:高楼。
(2)丹阳:郡名,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41),更秦鄣郡为丹阳郡,郡治宛陵,即今安徽宣城宣州区。
(3)部郡:官名,“部郡国从事史”的省称。据《通典》卷三十二记载:“部郡国从事史,每郡国各一人,汉制也。主督促文书,举非法。”由此知部郡的职责之一是监督郡守,故下文有云“部郡,府君不应同行”。
(4)府君:汉代对郡相,太守的尊称。
(5)狶(xī):猪。
【译文】
三国吴时,庐陵郡治所的都亭高楼中经常有鬼魅,留宿的人总是死亡。从那之后出使的官员,没有人敢进亭里住宿。当时丹阳人汤应,很有胆量和武艺,出使到庐陵,就在都亭停歇住宿。亭吏禀告不能住宿,汤应不听。他叫随从到外面,只拿一把大刀,独自一个人留在亭中。三更过后,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汤应远远地问:“这是谁?”回答说:“部郡问候您。”汤应让进来,致辞问候之后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人像先前一样来敲门,说:“府君问候您。”汤应又让他进来,身穿黑色的衣服。来人离开后,汤应认为是人,没有一点怀疑。不久又有人敲门,说:“部郡,府郡拜访您。”汤应于是怀疑说:“这深夜不是拜访的时候,并且部郡,府君不应该同行。”他知道是鬼魅了,于是拿着刀去迎接。看见两个人都穿着华丽的衣服,一起进来。坐下之后,自称府君的人就和汤应说话。话还没有说完,部郡忽然站起来到汤应的背后,汤应于是回头,用刀迎接袭击,击中了他。府君离开座位跑出去,汤应急忙追赶,到都亭后墙下追上了,砍伤他好几下,汤应便回屋睡觉。到了天亮,汤应带人前去寻找,看见有血迹,都找到了。自称府君的,是一头老猪;自称部郡的,是一只老狐狸。从这以后鬼怪就绝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