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女《搜神记》卷十五

晋惠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私悦(1),许相配适。寻而男从军,积年不归。女家更欲适之,女不愿行,父母逼之,不得已而去,寻病死。其男戍还,问女所在,其家具说之。乃至冢,欲哭之尽哀,而不胜其情,遂发冢,开棺,女即苏活。因负还家,将养数日,平复如初。后夫闻,乃往求之。其人不还,曰:“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也。”于是相讼。郡县不能决,以谳廷尉(2),秘书郎王导奏(3):“以精诚之至,感于天地,故死而更生。此非常事,不得以常礼断之。请还开冢者。”朝廷从其议。

【注释】

(1)河间:郡,国名。战国赵时初置郡,汉文帝二年(前178)封赵王遂之弟刘辟疆为河间王,分赵国之河间郡置河间国,刘辟疆卒后国除为郡。治所乐成县(今河北献县东)。隋时置河间县(今河北河间),为郡治。唐时废郡。

(2)谳(yàn):将案情上报,请示。

(3)王导(276—339):字茂弘,琅琊临沂(今山东临沂)人。永嘉之乱后,王导拥立司马睿建立东晋政权,官居宰辅,总揽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国政,从兄王敦都督江,扬六州军事,拥兵重镇,群从弟子皆官居显要。因此,当时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

【译文】

晋惠帝的时候,河间郡有一对男女相爱,约定婚配。不久男子从军出征,多年没有回来,女家想让女儿嫁给别人,女儿不愿改嫁,父母逼迫,不得已出嫁,不久就病死了。那个男子戍役回来,追问女子在哪里,她家的人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男子于是来到坟地,想哭一哭表达他的悲哀之情,却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就挖开了坟墓,打开了棺材,女子立刻苏醒活了过来。于是背着她回家,休养了几天,就恢复了健康和往常一样了。后来她的丈夫听说这件事,就到男子家索要女子。那个男子不肯归还,说:“你的妻子已经死了,天下哪里听说过死人可以复活的?这是上天赐给我的,不是你的妻子。”于是他们打官司。郡县不能判决,就把案子呈报给廷尉,秘书郎王导上奏说:“因为他们的精诚感动了天地,所以那个女子才能死而复生。这不是平常的事情,不能用平常的礼法来判断。请把女子归还给掘开坟墓的人。”朝廷同意了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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