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元义妻更嫁《搜神记》卷十一

后汉南康邓元义(1),父伯考,为尚书仆射(2)。元义还乡里,妻留事姑,甚谨。姑憎之,幽闭空室,节其饮食,羸露,日困,终无怨言。时伯考怪而问之,元义子朗,时方数岁,言:“母不病,但苦饥耳。”伯考流涕曰:“何意亲姑反为此祸!”遣归家,更嫁为应华仲妻(3)。仲为将作大匠(4),妻乘朝车出(5),元义于路旁观之,谓人曰:“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其子朗,时为郎(6),母与书,皆不答,与衣裳,辄以烧之。母不以介意。母欲见之,乃至亲家李氏堂上,令人以他词请朗。朗至,见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谓之曰:“我几死。自为汝家所弃,我何罪过,乃如此耶?”因此遂绝。

【注释】

(1)南康:郡名。西晋置,郡治雩都(今江西于都)。

(2)仆射(yè):官名。秦始置,汉以后因之。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初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位仅次尚书令。

(3)应华仲:即应顺,字华仲。

(4)将作大匠:官名。秦始置,称将作少府。西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等的土木营建。

(5)朝车:古代君臣行朝夕礼及宴饮时出入用车。

(6)郎:官名。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员额无定。均属于郎中令(后改为光禄勋)。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东汉以尚书台为实际的行政中枢,其分曹任事者为尚书郎,职责范围与过去的郎官不同。后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

【译文】

东汉南康郡的邓元义,他的父亲邓伯考,任尚书仆射。邓元义回家乡,他的妻子留下来侍奉婆婆,十分恭谨。婆婆讨厌她,把她关在空屋子里,限制她的饮食。她瘦弱得骨头都露出来了,每天困顿不堪,但始终没有怨言。当时邓伯考觉得奇怪去问她,邓元义的儿子邓朗当时才几岁,说:“我母亲没有生病,只是苦于饥饿而已。”邓伯考流着眼泪说:“哪里想到亲近婆婆反而招来这样的灾祸!”送她回娘家,改嫁给应华仲做妻子。应华仲任将作大匠,他的妻子乘坐着朝车外出,元义在路旁看着她,对人说:“这个人是我原来的妻子,没有别的过错,我母亲对她太严酷了,她本来相貌就有贵气。”她的儿子邓朗,当时任郎官,母亲给他写信,他都不回信,给他衣裳,他总是把衣服烧掉。母亲没有介意。母亲想见儿子,于是到亲家李氏家,让人用其他托词请邓朗。邓朗来后,看见母亲,哭着拜了两拜,就起身走出去了。母亲追上去对他说:“我差点被饿死。自是你家抛弃了我,我做错了什么,让你竟然这样呢?”从此就断了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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