鹄奔亭女鬼《搜神记》卷十六

汉九江何敞为交趾刺史(1),行部到苍梧郡高要县(2),暮宿鹄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呼曰:“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居广信县(3),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嫁与同县施氏,薄命夫死,有杂缯帛百二十疋(4),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县卖缯。从同县男子王伯赁牛车一乘,直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时日已向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戈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所载何物?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从,寿即持刀刺胁下,一创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寿掘楼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及牛骨(5),贮亭东空井中。妾既冤死,痛感皇天,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出汝尸,以何为验?”女曰:“妾上下着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愿访乡里,以骸骨归死夫。”掘之,果然。敞乃驰还,遣吏捕捉,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6)。”上报听之。

【注释】

(1)交趾:原为古地区名,泛指五岭以南。汉武帝时为所置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相当于今广东,广西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东汉末改为交州。越南于十世纪三十年代独立建国后,宋亦称其国为交趾。

(2)苍梧:郡名。汉武帝时所置,郡治在广信县(今广西梧州),属交阯刺史部。高要:古县名。即今广东肇庆。

(3)广信县:苍梧郡治所,今广西梧州。

(4)疋(pǐ):量词。用于纺织品或骡马等。

(5)(gāng):车轮的车毂内外口的铁圈,用以穿轴。

(6)阴诛:冥冥之中受到诛罚。

【译文】

汉代九江郡的何敞任交州刺史,巡行部属到苍梧郡高要县,晚上住在鹄奔亭。还没到半夜,有一个女子从楼下走出来,呼喊着说:“我姓苏,名娥,字始珠,原来居住在广信县,是修里人。早年丧失父母,又没有兄弟,嫁给同县施家,命不好丈夫死了,留下各种丝帛一百二十匹,还有一个婢女,名叫致富。我孤苦穷困,身体瘦弱,不能独自谋生,想到邻县去卖丝帛。从同县男子王伯那里租了一辆牛车,租金一万二千文,载上我和丝帛,让致富赶车,就在前年四月十日到这个亭外。那时天色已晚,路上没有行人,不敢再往前走,于是就在这里留宿。致富突然腹疼,我到亭长家去讨点汤水和火种。亭长龚寿拿着戈戟,来到车旁,问我说:‘夫人从哪里来?车上装着什么?你丈夫在哪里?为什么独自出门?’我回答说:‘为什么要问这些?’龚寿于是抓住我的胳膊说:‘年轻人喜欢漂亮的女人,是希望得到快乐。’我感到害怕没有依从,龚寿就操刀刺我的胁下,一刀就刺死我。他又刺致富,致富也死了。龚寿在楼下挖坑把我们合埋了,我埋在下面,婢女埋在上面。他拿去了财物,杀了牛,烧了车,车和牛骨藏在亭东边的空井里。我含冤而死,痛苦感动皇天,没有地方申诉,所以自己来投奔贤明的使君。”何敞说:“我现在要是挖你的尸体,拿什么来验证呢?”女子说:“我上下穿的是白衣,青丝鞋,还没有腐烂。希望您寻访我的家乡,把我的骸骨和丈夫葬在一起。”挖掘楼下,果然是那样。何敞于是赶回府衙,派吏卒抓捕罪犯,拷问,都一一服罪。发文书到广信县验证,和苏娥说的相合。龚寿的父母兄弟,全部被逮捕入狱。何敞上报龚寿一案的表文说:“通常法律规定杀人不至于灭族。可是龚寿是犯罪首恶,隐藏多年,王法自然不能容忍。让鬼神申诉,这是千载难有的事情。请求斩首其全家,以显示鬼神的灵验,以助成冥冥之中的诛罚。”朝廷答复同意何敞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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