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全椒县有丁新妇者(1),本丹阳丁氏女(2),年十六,适全椒谢家。其姑严酷(3),使役有程,不如限者,仍便笞捶不可堪(4)。九月九日,乃自经死。遂有灵响(5),闻于民间。发言于巫祝曰:“念人家妇女,作息不倦,使避九月九日,勿用作事。”见形,着缥衣(6),戴青盖,从一婢,至牛渚津(7),求渡。有两男子共乘船捕鱼,仍呼求载。两男子笑共调弄之,言:“听我为妇,当相渡也。”丁妪曰:“谓汝是佳人,而无所知。汝是人,当使汝入泥死;是鬼,使汝入水。”便却入草中。须臾,有一老翁乘船载苇。妪从索渡,翁曰:“船上无装,岂可露渡?恐不中载耳。”妪言:“无苦。”翁因出苇半许,安处着船中,径渡之。至南岸,临去,语翁曰:“吾是鬼神,非人也,自能得过。然宜使民间粗相闻知。翁之厚意,出苇相渡,深有惭感,当有以相谢者。若翁速还去,必有所见,亦当有所得也。”翁曰:“恐燥湿不至(8),何敢蒙谢。”翁还西岸,见两男子覆水中。进前数里,有鱼千数跳跃水边,风吹至岸上。翁遂弃苇,载鱼以归。于是丁妪遂还丹阳。江南人皆呼为丁姑。九月九日,不用作事,咸以为息日也。今所在祠之。
【注释】
(1)全椒:县名。魏晋时属淮南郡,即今安徽滁州全椒县。新妇:泛指妇人。
(2)丹阳:郡名,汉武帝建元二年(前141),更秦鄣郡为丹阳郡,郡治宛陵,即今安徽宣城宣州区。
(3)姑:丈夫的母亲,婆婆。
(4)笞(chī)捶:以竹木之类的棍条抽打。
(5)灵响:灵应。
(6)缥(piǎo)衣:淡青色的衣服。
(7)牛渚津:长江渡口名。在安徽当涂西北牛渚山下。
(8)燥湿不至:“燥湿”应是当时习语,相当于“冷暖”。这里指代照顾不周到。
【译文】
淮南郡全椒县有个姓丁的媳妇,本来是丹阳县丁家的女儿,十六岁,嫁到全椒谢家。她的婆婆严厉凶狠,役使劳作有规定,完不成规定限额,就用鞭子抽打,她忍受不了。九月九日那天,她就上吊死了。于是就有了灵应,在百姓中流传。丁妇通过巫祝发话说:“念及给人家做媳妇的,每天劳作得不到休息,让她们免掉九月九日这一天,不用劳作。”丁妇显形,穿着淡青色的衣服,戴着黑色的头巾,带着一个婢女,来到牛渚津,找船渡江。有两个男人一起乘船捕鱼,就喊他们请求搭船。两个男人一齐嬉笑着调戏她,说:“听我的话做我老婆,我就渡你过江。”丁妇说:“以为你们是好人,竟然一点事理都不懂。你们是人,会让你们死在泥土里;是鬼,会让你们死在水里。”说完就退到草丛中去了。一会儿,有一个老翁驾着船装着芦苇来了。丁妇向他请求搭船过河。老翁说:“船上没有篷盖,怎么可以露天渡江?恐怕你们坐着不舒服呀。”丁妇说:“不要紧。”老翁于是卸下半船的芦苇,安置她们坐在船中,直接送她们过江。到了南岸,丁妇临别时告诉老翁说:“我是鬼神,不是凡人,自己能够过江。但应该让老百姓稍微听说我的事迹。老人家的深厚情意,卸下芦苇来渡我过江,我十分感谢,我会有办法报答您的。如果老人家很快返回去,必定能看到什么,也会得到什么的。”老翁说:“唯恐照顾不周,哪里敢接受你的感谢。”老翁回到西岸,看到两个男人淹死在水里。往前走了几里,有几千条鱼在水边跳跃,风把它们吹到了岸上。老翁于是丢掉芦苇,装上鱼回家了。于是丁妇就回到了丹阳。江南人都称她为丁姑。九月九日,妇女不用做事情,大家都作为休息日。至今到处都还祭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