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黑乌斗《搜神记》卷六

景帝三年十一月(1),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2)。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3)。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4),刑辱申公(5),与吴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戊不悟,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6),为越人所斩,堕泗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中。”燕王旦之谋反也(7),又有一乌一鹊斗于燕宫中池上,乌堕池死。《五行志》以为楚,燕皆骨肉藩臣,骄恣而谋不义,俱有乌鹊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8),军师大败于野,故乌众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颛征劫杀(9),厥妖乌鹊斗。”

【注释】

(1)景帝三年:前155年。

(2)吕县:古县名,汉时属楚,故城在今江苏铜山。

(3)泗水:水名。源于今山东泗水县东,四源并发,故名。

(4)楚王戊:刘戊,汉高祖刘邦的孙子,封楚王。后与吴王等反,兵败而死。

(5)申公:鲁人,名培,汉文帝时博士。为《诗》作传,被称为“鲁诗”。

(6)丹徒:位于今江苏西南部,镇江市区周围。

(7)燕王旦:刘旦,汉武帝的第四子。与上官桀等谋杀霍光废昭帝,谋败自杀。

(8)炕阳:干涸,枯涸。指阳气极盛。比喻统治者残暴专横。

(9)颛:通“专”。专门。

【译文】

汉景帝三年十一月,有一群白颈乌鸦和黑乌鸦在楚国吕县相斗。白颈乌鸦斗败,坠落在泗水中死了几千只。刘向认为这是白黑的征兆。当时楚王刘戊暴虐无道,用刑罚侮辱申公,和吴王谋反。乌鸦群斗,这是军队作战的象征;白颈乌鸦体型小,表明小的要失败;落入水中,表明将死在有水的地方。楚王刘戊不明白,于是兴兵响应吴王,和汉朝廷大战,兵败逃走,来到丹徒,为越人所杀,这就是乌鸦落入泗水的效验。京房《易传》说:“背叛亲戚,它的妖兆是白乌鸦和黑乌鸦在国中争斗。”燕王刘旦谋反的时候,也有一只乌鸦和一只喜鹊在燕宫的水池边相斗,乌鸦落在水池中死了。《五行志》认为楚,燕都是汉帝王的骨肉,拱卫王室的大臣,却骄横恣肆图谋不轨,都有乌鸦喜鹊争斗而死的预兆。他们的行为相同,占卜相合,这是天道人事的明显表现。燕国的阴谋尚未发动,只有燕王在宫中自杀,所以一只水色的乌鸦死了。楚国残暴专横起兵作乱,军队在郊野大败,所以一群金色的乌鸦死了。这是天道精深微妙的效验。京房《易传》说:“专擅征战劫杀,它的妖兆是乌鸦和喜鹊相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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