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君成律师:《爱国教育法》第八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第八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第八条,明确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的核心原则和目标,即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下是对该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深厚土壤。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是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四、坚定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定文化自信,就是要深刻把握时代发展潮流和国家前途命运,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时代价值,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和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结合的产物,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就是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支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实践意义

该条文的实施对于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我们在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更要注重文化的传承和精神的培育,让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同时,该条文的实施也有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第八条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原则和目标,它要求我们在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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