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聊斋志异》卷十一

己巳秋 [1] ,岭南从外洋飘一巨艘来 [2] ,上有十一人,衣鸟羽,文采璀璨。自言:“吕宋国人 [3] 。遇风覆舟,数十人皆死,惟十一人附巨木,飘至大岛得免。凡五年,日攫鸟虫而食 [4] ,夜伏石洞中,织羽为帆。忽又飘一舟至,橹帆皆无 [5] ,盖亦海中碎于风者,于是附之将返。又被大风引至澳门。”巡抚题疏 [6] ,送之还国。

【注释】

[1] 己巳:指康熙二十八年己巳(1689)。

[2] 岭南:岭南道。旧指中国南方的五岭之南的地区,相当于现在广东、广西及海南全境,以及湖南及江西等省的部分地区,治所在今广东广州。

[3] 吕宋国:菲律宾群岛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岛屿,位于菲律宾群岛的北部,都邑马尼剌。

[4] 攫:攫取,捕捉。

[5] 橹:船桨。

[6] 题疏:题奏。指奏闻皇帝。按,此处的巡抚当指蒲松龄的友人朱缃的父亲朱宏祚,是时正任广东巡抚。

【译文】

己巳年秋天,岭南从海上飘来一只大船,船上有十一个人,穿着鸟羽毛做成的衣服,文采璀璨夺目。他们自称:“我们是吕宋国人。在海上遇到大风翻了船,几十个人都死了,只剩下十一个人趴在一根大木头上,飘到一个大的岛上,才幸免于难。五年的时间里,白天靠抓鸟虫充当食物,晚上就在石洞里睡觉,用鸟的羽毛编织成帆。忽然又飘来一只船,船上的橹、帆都不见了,大概也是在海里被风刮碎了的,于是就上了这条船。将要返回时,又被大风吹到了澳门。”巡抚把这个情况上奏朝廷,送他们返回自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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