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县二隶 [1] ,奉邑令韩承宣命 [2] ,营干他郡 [3] ,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城快皂 [4] ,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 [5] 。”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 [6] 。”隶问:“公文何事?”答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 [7] 。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岁除 [8] ,恐罹于难 [9] ,迟留恐贻谴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 [10] ,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注释】
[1] 历城县:清属济南府,位于济南市区东南部,现为济南历城区。
[2] 韩承宣:字长卿,蒲州人。崇祯七年(1634)进士,曾任山东淄川县知县,后调任历城县。见光绪《山东通志·职官志》。《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卷六:“历城知县韩承宣,蒲州人,大学士孙。崇祯十一年,济南破,与妻妾同死。”
[3] 营干:办事,办公。
[4] 快皂:捕快。旧时州县地方担任缉捕的役卒。
[5] 殊昧生平:从来不认识。昧,暗。
[6] 东岳:泰山东岳大帝。民间传说东岳大帝掌管世人生死祸福。
[7] 正朔:正月初一。“正”和“朔”分别为一年和一月的开始。
[8] 岁除:年终的一天,除夕。
[9] 罹(lí):遭受。
[10] 北兵:指清兵。
【译文】
历城县有两个差役,奉县令韩承宣的命令,到别的郡去办公事,到了年底才回来。途中遇到两个人,穿着打扮也像是公门里的差役。这二人自称是郡里的差役。县差问道:“济南府的捕快皂隶,十有八九我们都认识,但两位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郡役说:“实话对你们说:我们是城隍的鬼隶。现在要到东岳大帝那里去送公文。”县差问道:“公文上说的是什么事?”鬼隶回答说:“济南将要有一场浩劫,公文上报的就是杀人的数目。”县差吃惊地问有多少,鬼隶说:“我们也不太清楚,大约近一百万。”县差又问是什么时间,鬼隶回答说是“正月初一”。两个县差吃惊地互相看了看,算了一下行程,赶到济南府正好是除夕,恐怕会碰上这场大难,但如果停留拖延又会受到谴责。鬼隶说:“违误期限罪小,赶上大难可是大祸。应该躲到别处去,暂时先不要回家。”两个县差听从了他们的话。不久,清兵蜂拥而至,在济南屠城,尸横百万。两个县差由于逃亡在外幸免于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