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直播公会诈骗案:以“网恋奔现”为饵,男性运营冒充女主播

给你发裸照的女主播可能是抠脚大汉

#起底同城女主播网恋奔现骗局#

江苏苏州的宋某以传媒公司的形式成立直播公会,并伙同旗下的网络主播及运营人员以“网恋奔现”为诱饵实施诈骗。江苏苏州的吴先生在看直播时收到被宋某“包装”出来的女主播私信,发现女主播的定位也是苏州,便产生了亲近感。“女主播”给吴先生发了一些露骨的图片和视频,还告诉吴先生,只要他在直播间继续打赏礼物,帮忙完成公司的直播任务,两人就能线下见面约会。吴先生为女主播刷了2万多元的礼物仍没与对方见上面。让吴先生想不到的是,每天在聊天软件里和他打感情牌的根本不是女主播本人,而是诈骗团伙里同为男性的运营人员。 央视网

反思:

1. 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手段也日益翻新,令人防不胜防。本案中,诈骗团伙利用直播平台和聊天软件,以“网恋奔现”为诱饵,通过冒充女主播与受害者建立感情联系,进而实施诈骗。这种诈骗手段不仅欺骗了受害者的感情,还造成了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权益。

2. 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需加强:在本案中,诈骗团伙能够精准地定位到受害者,并发送露骨的图片和视频,这很可能与受害者个人信息泄露有关。因此,我们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轻易透露自己的地理位置、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3. 直播平台监管需加强:直播平台作为网络空间的一部分,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本案中,诈骗团伙以传媒公司的形式成立直播公会,并伙同旗下的网络主播及运营人员实施诈骗,这说明直播平台在审核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因此,直播平台应加强对主播和公会的审核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4. 提高警惕,理性消费: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网络直播中的打赏行为。在观看直播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主播的言辞和表现所迷惑,避免盲目打赏和过度消费。同时,对于主播提出的线下见面等要求,也应保持谨慎态度,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

综上所述,本案提醒我们在网络空间中要保持警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同时直播平台也应加强监管责任,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本文来自西安君成律师网站(juscaselaw.com)

若您有法律需要,请点击西安君成律师团队网站,联系李律师,给您专业解答

网站:www.juscaselaw.com

公众号: 君成case

电话:18681949144

西安君成律师团队

石安妮律师:经济法硕士,党员律师,擅长民商事诉讼,离婚财产,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等复杂商事法律事务。

井垸律师,法学学士,党员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房地产纠纷、尽职调查报告,合同起草与审查、谈判技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李思霏律师 ,擅长民商事诉讼,离婚财产,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及争议解决,尽职调查报告,合同起草与审查,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调解技巧,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

业务范围:民商事诉讼、合同纠纷、无罪辩护、取保候审、刑事辩护、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等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