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的那些烦心事
春节期间不少消费者选择旅游出行来充实自己的假期生活。江苏的消费者刘女士在大年初二预订了大理的一家客栈,平台上的宣传图片显示,客栈干净整洁。可是,当刘女士入住后发现,酒店的房型、卫生情况完全和宣传不是一回事。
虚假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客栈在平台上展示的图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涉嫌虚假宣传,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受损:
刘女士作为消费者,在预订客栈时基于平台上的宣传图片做出了选择,但入住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严重不符,导致她的住宿体验大打折扣。
刘女士在发现房型和卫生问题后,立即与酒店前台进行交涉,但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方案。酒店以无空房可换和已过最晚退房时间为由拒绝更换房间和退房,进一步损害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
平台责任:
作为提供预订服务的在线平台,对入驻的客栈负有监管责任。平台应对客栈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确保其提供的宣传信息真实可靠。
在本案中,平台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责任,导致刘女士等消费者遭受虚假宣传的侵害。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加强监管: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在线旅游平台的监管力度,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客栈和平台,应依法予以处罚。
完善投诉机制:
在线旅游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投诉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平台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
提高消费者意识:
消费者在选择住宿时,应保持警惕,仔细查看客栈的宣传信息和评价情况。同时,在入住前应与客栈进行确认,确保房型和卫生情况符合自己的需求。
综上所述,江苏消费者刘女士在大年初二预订大理客栈后遭遇的房型、卫生情况与宣传不符的问题,是一起典型的虚假宣传事件。相关部门和在线旅游平台应加强监管和投诉机制建设,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来自西安君成律师网站(juscas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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