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记》-《古文观止》

张溥

张溥(1602—1641),初字乾度,后字天如,号西铭,太仓(今属江苏)人。崇祯四年(1631)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与同乡张采齐名,合称“娄东二张”。张溥与郡中名士结为“复社”,研习时文(八股文),议论政治,主张改良政治,抨击宦官专擅,影响甚大。因其忤逆执政权贵,遭到多方迫害。在文学方面,张溥主张“复兴古学”,反对空疏。编有《汉魏六朝百三家集》,著有《七录斋集》。

五人墓碑记[1]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2],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3],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4];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5]。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6],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7],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8],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9]。吾社之行为士先者[10],为之声义[11],敛赀财以送其行[12],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13],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14]。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15],为魏之私人[16],周公之逮所由使也[17];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18],则噪而相逐[19],中丞匿于溷藩以免[20]。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21],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22],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23]。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24],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25],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26],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27],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28],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29],亦曷故哉[30]?且矫诏纷出[31],钩党之捕[32],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33];大阉亦逡巡畏义[34],非常之谋[35],难于猝发[36]。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37],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38],一旦抵罪[39],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40],而又有剪发杜门[41],佯狂不知所之者[42],其辱人贱行[43],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44],赠谥美显[45],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46],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47],凡四方之士,无有不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48]。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49],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50],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51],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予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52]。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53],太史文起文公[54]、孟长姚公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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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生动记述了天启年间苏州市民反对阉党的斗争经过,夹叙夹议,为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立传,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2] 蓼洲周公:即周顺昌,字景文,号蓼洲,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累官至吏部员外郎。因得罪魏忠贤被害致死。

[3] 郡:这里指苏州府,治所即今江苏苏州市。贤士大夫:指有声望的读书人或家居官员等。当道:当政者。

[4] 魏阉:即魏忠贤(1568—1627),肃宁(今属河北)人,少无赖,万历中以自阉入宫。熹宗即位后,魏忠贤渐升至司礼秉笔太监,掌东厂事,结党营私,气焰嚣张。崇祯帝即位,发其奸,自缢死。废祠:天启七年春,魏忠贤气焰嚣张,海内纷纷为魏忠贤建立生祠,崇祯即位后,各地生祠陆续被废。

[5] 旌(jīnɡ经):表彰。

[6] 去:距离。墓:修墓。用如动词。

[7] 湮(yān烟)没:埋没。

[8] 皦(jiǎo佼)皦:犹言“佼佼”,形容超越一般。

[9] 丁卯三月之望:即天启七年(1627)农历三月十五日。按《明史·周顺昌传》,周之被捕与被害皆在天启六年(1626)。此系作者误书。望,月相名,农历每月十五日(有时为十六日或十七日),地球所见月相最圆满,即称“望”。

[10] 吾社:这里当指应社,为天启四年(1624)由张溥等人在苏州所创,崇祯二年(1629)以后并入复社。行为士先:德行可以作为读书人的表率,指社团领袖。

[11] 声义:诉冤,伸张正义。

[12] 敛赀(zī资)财:筹集钱财。

[13] 缇骑(tí jì提记):明代锦衣卫校尉,名沿古制。执掌禁卫、仪仗、卤簿,专司侦察、缉捕官民。

[14] 抶(chì赤)而仆之:打倒在地。

[15] 以大中丞抚吴者:指毛一鹭,天启末官应天巡抚,属魏忠贤一党。明代巡抚多加副都御史或佥都御史衔。中丞,明代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的别称,一般多称巡抚为中丞,本此。

[16] 魏之私人:魏忠贤的走狗。

[17] 所由使:是由他唆使的。

[18] 其:指毛一鹭。呵:呵叱。

[19] 噪:吵嚷(指苏州众多市民)。逐:追赶。

[20] 匿(nì腻):躲藏。溷(hùn诨)藩:指厕所。

[21] 按诛:查办,判处死刑。

[22] 颜佩韦:商人子。杨念如:估衣铺商人。马杰:市民。沈扬:牙侩,即经纪人。周文元:周顺昌的轿夫。

[23] 傫(léi雷)然:形容重叠堆积。

[24] 詈(lì立):骂。

[25] 脰(dòu豆):颈项。这里代指头。函:用木匣装起来。用如动词。

[26] 大阉之乱:指天启间大太监魏忠贤的乱政。

[27] 缙绅:指朝中的士大夫。不易其志:不变志节,即不向魏忠贤屈服。

[28] 编伍:即编在户籍的平民。古代户籍编制,五家为伍,故称。

[29] 蹈死:身履死地,即冒着生命危险。

[30] 曷:同“何”。

[31] 矫诏:假托皇帝的命令。

[32] 钩党之捕:相牵引为同党加以逮捕。

[33] 株治:株连治罪。

[34] 逡(qūn群阴平)巡畏义:徘徊不定,畏惧正义。

[35] 非常之谋:指魏忠贤篡位夺取政权的阴谋。

[36] 猝(cù促)发:突然发动。

[37] 圣人之出:指崇祯帝朱由检即位。投缳(huán环)道路:指魏忠贤被免行至阜城途中自缢身亡。

[38] 高爵显位:指依附魏党的官高位显者。

[39] 抵罪:因犯罪而受到相应的处罚。

[40] 不能容于远近:到处难以容身。

[41] 剪发杜门:削发为僧或闭门不出。

[42] 佯狂:装疯。

[43] 辱人贱行:可耻的人,卑劣的行为。

[44] 暴(pù曝):通“曝”,显露。

[45] 赠谥美显:崇祯元年(1628),赐周顺昌“忠介”的谥号。

[46] 加其土封:指重修坟墓。

[47] 大堤之上:五人墓碑在山塘(由苏州通往虎丘的小河)北岸,故称。

[48] 百世之遇:百年难逢的际遇。

[49] 老:指寿终而死。户牖(yǒu有):门窗,指自家屋舍。

[50] 隶使:当奴仆使唤。

[51] 扼腕:用手握腕,表示惋惜、愤慨或振奋等情绪。

[52] “匹夫”句:平常百姓对国家安危也能起到重要作用。

[53] 冏(jiǒnɡ迥)卿:即太仆寺卿。因之吴公:即吴默,字因之,吴江(今属江苏)人。

[54] 太史:在翰林院任职者的通称。文起文公:即文震孟(1574—1636),字文起,曾授翰林院修撰。

[55] 孟长姚公:即姚希孟(1579—1636),字孟长,曾授翰林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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