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坚见怪不怪《搜神记》卷十八

桂阳太守李叔坚为从事(1),家有犬,人行。家人言:“当杀之。”叔坚曰:“犬马喻君子。犬见人行,效之,何伤?”顷之,狗戴叔坚冠走。家大惊。叔坚云:“误触冠缨挂之耳。”狗又于灶前畜火(2),家益怔营(3)。叔坚复云:“儿婢皆在田中,狗助畜火,幸可不烦邻里。此有何恶?”数日,狗自暴死,卒无纤芥之异(4)。

【注释】

(1)桂阳:古郡名。郡治在今湖南郴州。

(2)畜(xù)火:生火。

(3)怔营:惶恐不安。

(4)纤芥:细微。

【译文】

桂阳太守李叔坚担任从事一职时,家里有一条狗,像人一样行走。家里人说:“应当杀了它。”李叔坚说:“犬马比喻君子。狗看见人走路,就模仿,有什么妨碍呢?”不久,狗又戴着李叔坚的帽子跑。家里人非常吃惊。叔坚说:“它不小心碰到帽子,帽带挂在它头上罢了。”狗又在灶前生火,家里人更加惶恐不安。李叔坚又说:“孩子仆人都在田里干活,狗帮着生火,正好可以不麻烦邻居。这有什么不好的呢?”过了几天,狗突然死了,李家最终没有发生任何怪异不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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