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贵人《搜神记》卷十五

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1)。下邳陈公达议(2):“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注释】

(1)配食:祔祭,配享。

(2)下邳:地名。秦时置县,东汉时置国,南朝改国为郡。故城在今江苏睢宁西北古邳镇。陈公:即下邳郡人陈球,汉灵帝时任廷尉。

【译文】

汉桓帝的冯贵人生病死了。汉灵帝时,有盗贼挖开了她的坟墓。七十多年了,她的脸色和原来一样,只是身体稍微有些冰凉。那群盗贼一起奸污她的尸体,以至于相互争斗残杀,然后事情就败露了。后来窦太后家被诛灭,想让冯贵人祔祭于祖庙。下邳人陈球表达意见:“冯贵人虽然得到先帝宠幸,但是尸体不洁,不适合配享至高无上的先帝。”于是让窦太后祔祭祖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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