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阳郡有一家(1),姓廖,累世为蛊,以此致富。后取新妇,不以此语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妇守舍。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未几,其家疾疫,死亡略尽。
【注释】
(1)营阳郡:三国时吴始置,郡治在今湖南永州市道县。
【译文】
营阳郡有一家人,姓廖,几代人养蛊,因此致富。后来他家娶了一个媳妇,没有把养蛊的事告诉她。有一次家里人都出去了,只有这个媳妇看家。媳妇忽然看见屋子里有一口大缸,她试着打开它,看见有一只大蛇,媳妇于是烧了开水灌进缸里烫死了大蛇。等到家里人回来,媳妇把这件事全部告诉他们,全家人都感到吃惊惋惜。没过多久,他家人都患上瘟疫,基本死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