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舒字阳元,任城樊人也(1)。少孤,尝诣野王(2)。主人妻夜产,俄而闻车马之声,相问曰:“男也?女也?”曰:“男。”“书之,十五以兵死。”复问:“寝者为谁?”曰:“魏公舒。”后十五载,诣主人,问所生童何在,曰:“因条桑(3),为斧伤而死。”舒自知当为公矣。
【注释】
(1)任城:东汉章帝元和元年(84),分东平国置任城国,国都任城县(今山东微山县驻地夏镇西北)三国魏置任城郡。樊:县名。故城在今山东滋阳县西南六十里。
(2)野王:古县名。即今河南沁阳县。
(3)条(tiāo)桑:采桑。
【译文】
魏舒字阳元,任城樊县人。小时候成了孤儿,曾经到野王县去。寄宿主人的妻子夜里生孩子,一会儿听见车马声,有人相互问话:“男的?女的?”回答说:“男的。”“写下来,十五岁因为兵器而死。”又问:“睡觉的人是谁?”回答说:“是魏公舒。”十五年后,魏舒又去拜访那家主人,询问当年生下的男孩在哪里,主人说:“为了采桑,被斧头砍伤死了。”魏舒自己知道将会官至三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