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为羽扇柄者,刻木象其骨形,列羽用十,取全数也。初,王敦南征,始改为长柄,下出,可捉。而减其羽,用八。识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创为长柄,将执其柄以制其羽翼也。改十为八,将未备夺已备也。此殆敦之擅权,以制朝廷之柄,又将以无德之材,欲窃非据也(1)。”
【注释】
(1)非据:指非分占据的职位。
【译文】
过去制作羽扇的扇柄,雕刻木头和鸟骨相似,排列的鸟羽用十根,是取“十”这个全数。起初,王敦南征,开始改为长扇柄,下面伸出来,可以握住,同时减少了羽毛的数量,用八根。有见识的人责备说:“羽扇,是鸟翼的名称。创制成长柄扇,是打算拿着扇柄来控制羽翼;改十根为八根,是打算用尚未齐备的夺取已经齐备的。这大概是王敦专权掌握了朝廷的权柄,又打算用没有德行的人,想窃取非分所有的帝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