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帝光和二年(1),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共胸,俱前向。以为不祥,堕地,弃之。自是之后,朝廷霿乱(2),政在私门(3),上下无别,二头之象。后董卓戮太后(4),被以不孝之名,放废天子,后复害之。汉元以来(5),祸莫逾此(6)。
【注释】
(1)光和二年:179年。
(2)霿(méng)乱:黑暗纷乱。
(3)私门:权势之家,权贵者。
(4)董卓:东汉末年少帝,献帝时权臣。董卓原本屯兵凉州,汉少帝刘辩继位时,受辅政大将军何进(汉灵帝何皇后的哥哥)之召率军进京,旋即掌控朝中大权。后董卓废少帝刘辩而立献帝刘协,又以何太后不孝敬婆母永乐皇太后(汉灵帝刘宏的母亲)致其忧死为名,迁何太后于永乐宫。不久又借故杀了刘辩,毒死了何太后。后董卓为其亲信吕布所杀。
(5)元:开端。这里指建国。
(6)逾:越过,经过。
【译文】
汉灵帝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一妇女生下儿子:两个头,各有肩,同胸脯,都朝着前面。她认为不吉祥,生下地就把他扔掉了。从此之后,朝廷昏乱,国家政权由权贵者把持,君臣没有分别,这是人有两个头的兆象。后来董卓杀太后,给她背上不孝的罪名,放逐废黜的天子,后来又害死他。汉朝自建国以来,灾祸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