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帝熹平三年(1),右校别作中有两樗树(2),皆高四尺许。其一株宿昔暴长(3),长一丈余,粗大一围(4),作胡人状,头目鬓须发俱具。其五年十月壬午,正殿侧有槐树,皆六七围,自拔,倒竖,根上枝下。又中平中,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空树中有人面,生鬓。其于《洪范》,皆为木不曲直(5)。
【注释】
(1)熹平三年:174年。
(2)右校:官署名,掌工徒。别作:附属的作坊。樗(chū)树:即臭椿。
(3)宿昔:犹旦夕。比喻短时间之内。
(4)围:计量周长的约略单位。旧说尺寸长短不一,现多指两手或两臂之间合拱的长度。
(5)木不曲直:树木的本性,或曲或直。树木生长不畅茂,多折槁,为变怪而失其本性,被称为“木不曲直”。
【译文】
汉灵帝熹平三年,右校署附属的作坊中有两棵樗树,都高四尺多。其中一棵短时间突然猛长,长一丈多,树干粗大有一围,长成了胡人的模样,头,眼睛,鬓角,胡须,头发都具备。熹平五年十月壬午这一天,正殿旁边有槐树,都六七围粗,自行拔根倒立,树根在上,树枝在下。另外,在中平年间,长安城西北六七里的地方,在一棵空心树中有人脸的模样,长有鬓发。这在《洪范》一书中,都是树木失其本性的灾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