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帝建宁三年春(1),河内有妇食夫(2),河南有夫食妇。夫妇阴阳二仪,有情之深者也,今反相食。阴阳相侵,岂特日月之眚哉(3)。灵帝既没,天下大乱,君有妄诛之暴,臣有劫弒之逆(4),兵革相残,骨肉为仇,生民之祸极矣。故人妖为之先作。而恨不遭辛有,屠黍之论(5),以测其情也。
【注释】
(1)建宁三年:170年。
(2)河内:指黄河以北的地区。汉时置郡,郡治怀县(今河南武陟西南)。
(3)眚(shěng):日月蚀。亦指灾异,妖祥。
(4)弑(shì):古代卑幼杀死尊长叫弑。多指臣子杀死君主,子女杀死父母。
(5)辛有:周朝大夫。《左传》记载,周平王东迁时,辛有到伊川,看见有人披着头发在野外祭祀,于是感叹说:“不到一百年,这里就被戎族占领了。因为礼已经先失去了。”屠黍:晋国太史,见晋乱而出奔周。
【译文】
汉灵帝建宁三年春天,河内地区有妻子吃丈夫,河南地区有丈夫吃妻子。夫妻阴阳相配,是有深厚感情的人,如今反而相互吃食。阴阳相互侵犯,岂止是日月的灾祸啊。汉灵帝死后,天下大乱,君上有随意诛杀的残暴,臣下有劫君弑君的叛逆,以武力相残杀,亲骨肉变成了仇敌,老百姓的灾难大到了极点。所以人间的妖祥就先出现了。遗憾的是没有遇到辛有,屠黍那样的议论,来测度它的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