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亭庙神《搜神记》卷四

南州人有遣吏献犀簪于孙权者(1),舟过宫亭庙而乞灵焉。神忽下教曰:“须汝犀簪。”吏惶遽不敢应。俄而犀簪已前列矣。神复下教曰:“俟汝至石头城(2),返汝簪。”吏不得已,遂行。自分失簪(3),且得死罪。比达石头,忽有大鲤鱼,长三尺,跃入舟。剖之,得簪。

【注释】

(1)南州:当指广东,广西地区。犀簪:用犀角制的发簪。

(2)石头城:古城名。又名石首城。故址在今江苏南京清凉山。本为楚金陵城,汉建安十七年(212)孙权重筑改名。

(3)分(fèn):料想。

【译文】

南州有人派一个官吏给孙权进贡犀簪,船经过宫亭庙,他去那里祈祷神灵。神灵忽下降下指令,说:“需要你的犀簪。”官吏惊慌不敢回答。一会儿,犀簪已经摆在供桌前了。神灵又降下指令说:“等你到了石头城,送还你的犀簪。”官吏没有办法,只好走了。他自思失了犀簪,将获死罪。等到达石头城,忽然有一条大鲤鱼,长三尺,跳进船里。剖开鱼肚子,得到了犀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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