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寻养虎《搜神记》卷二

扶南王范寻养虎于山(1),有犯罪者,投与虎,不噬(2),乃宥之(3)。故山名大虫,亦名大灵。又养鳄鱼十头,若犯罪者,投与鳄鱼,不噬,乃赦之,无罪者皆不噬。故有鳄鱼池。又尝煮水令沸,以金指环投汤中,然后以手探汤:其直者,手不烂,有罪者,入汤即焦。

【注释】

(1)扶南:中南半岛古国,又称夫南,跋南。辖境约当今柬埔寨以及老挝南部,越南南部和泰国东南部一带。范寻原为扶南国将领,因其国王子孙不绍,范寻遂承王位,世王扶南。

(2)噬(shì):咬。

(3)宥(yòu):宽恕,赦免。

【译文】

扶南王范寻在山中养老虎,有犯罪的人,就丢到山上给老虎吃,老虎不咬的,就赦免他。所以这座山被命名为大虫山,又叫大灵山。他又养了十只鳄鱼,如果有犯罪的人,把他扔给鳄鱼吃,鳄鱼不咬的,就赦免他。无罪的人鳄鱼都不咬,所以有个鳄鱼池。范寻还曾经把水烧开,将金戒指丢到开水中,然后让人用手去取金戒指。那些正直的人,手不会烫烂,有罪的人,手一伸进去就烫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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