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货郎 -《聊斋志异》卷十

济南业酒人某翁 [1] ,遣子小二如齐河索贳价 [2] 。出西门,见兄阿大。时大死已久。二惊问:“哥那得来?”答云:“冥府一疑案,须弟一证之。”二作色怨讪 [3] 。大指后一人如皂状者 [4] ,曰:“官役在此,我岂自由耶!”但引手招之,不觉从去。尽夜狂奔,至太山下 [5] 。忽见官衙,方将并入,见群众纷出。皂拱问:“事何如矣?”一人曰:“勿须复入,结矣 [6] 。”皂乃释令归。大忧弟无资斧 [7] ,皂思良久,即引二去。走二三十里,入村,至一家檐下。嘱云:“如有人出,便使相送,如其不肯,便道王货郎言之矣。”遂去。二冥然而僵。既晓,第主出 [8] ,见人死门外,大骇。守移时,微苏,扶入饵之 [9] ,始言里居,即求资送 [10] 。主人难之,二如皂言。主人惊绝,急赁骑送之归。偿之,不受,问其故,亦不言,别而去。

【注释】

[1] 业酒人:以卖酒为业之人。

[2] 小二:山东方言。指次子。如:往。齐河:县名。东邻济南。索贳(shì)价:追讨酒债。贳,赊欠。

[3] 作色怨讪(shàn):变脸怨骂。作色,脸上变色。讪,骂詈。

[4] 皂:皂隶,衙门的差役。据俞汝揖《礼部志稿·士庶巾服》载,明洪武四年(1317)规定,皂隶公使人服制,穿皂色盘领衫,戴平顶巾,结白搭膊,带牌。

[5] 太山:即泰山。

[6] 结:结案,完结。

[7] 资斧:盘缠,路费。

[8] 第主:宅院主人。第,宅第,宅舍。

[9] 饵:食物的总称。这里是给他吃饭的意思。

[10] 资:资助。

【译文】

济南有个卖酒的老头儿,派他的儿子小二到齐河去收取赊欠的酒钱。小二出了西门,遇到了哥哥阿大。这时阿大已经死了好久了。小二惊讶地问道:“哥哥,你怎么会到这儿来呢?”阿大回答道:“阴间有一桩疑案,须要你前往作证。”小二变了脸色,责怪兄长。阿大指着身后一个差役打扮的人说:“这位是官府的差役,岂是我能自作主张呢!”于是,他抬手招呼小二,小二便不由自主地跟着走了。他们狂奔了一整夜,来到泰山脚下。忽然看见一座官府衙门,他们正要一齐进去,却见一群人纷纷走了出来。差役上前拱手问道:“那件案子怎么样呢?”其中一个人回答说:“不必再进去了,已经结案。”差役于是放了小二,让他回家。阿大担心弟弟没有回去的路费,差役考虑了很久,便领着小二走了。走了二三十里地,他们进了一个村庄,来到一户人家的屋檐下。差役嘱咐说:“如果有人出来,你就让他送你回家;他如果不同意,你就说是王货郎让他这么做的。”说完,差役就走了。小二昏沉沉地睡死过去。天亮以后,房屋的主人出来,见一个人死在门外,大为惊骇。他在身旁守候了一阵子,就见小二渐渐醒了过来,于是将他扶进屋里,喂了他一些东西,小二这才告诉他自己的居处,然后就求主人出钱送他回去。主人很犯难,小二就按照差役教的说了一遍。主人听了,惊慌失色,急忙租了车马送小二回家。小二要还给他钱,主人不肯接受,问他其中的原因,他也不肯说,只是告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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