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人 -《聊斋志异》卷九

邑有乡人,素无赖。一日,晨起,有二人摄之去。至市头,见屠人以半猪悬架上,二人便极力推挤之,忽觉身与肉合,二人亦径去。少间,屠人卖肉,操刀断割,遂觉一刀一痛,彻于骨髓。后有邻翁来市肉,苦争低昂 [1] ,添脂搭肉,片片碎割,其苦更惨。肉尽,乃寻途归,归时,日已向辰 [2] 。家人谓其晏起 [3] ,乃细述所遭。呼邻问之,则市肉方归,言其片数、斤数毫发不爽。崇朝之间 [4] ,已受凌迟一度 [5] ,不亦奇哉!

【注释】

[1] 低昂:指重量或价钱的高低。昂,高。

[2] 向辰:接近辰时。辰时相当于早上7点至9点。

[3] 晏起:起床晚。晏,晚。

[4] 崇朝(zhāo):终朝。从天亮到早饭时,犹言一个早晨。亦指整天。崇,通“终”。

[5] 凌迟:即剐刑。封建酷刑之一,碎割其肉至死。一度:一次。

【译文】

县里有个乡下人,一向不守规矩。一天,早晨起来,有两个人把他捉了去。来到集市前,看见一个屠夫把半头猪悬挂在架子上,那两个人便极力推挤他,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和猪肉合在了一起,那两人就径直离开了。不久,屠夫开始卖肉,操起刀来切割,他便感觉切一刀痛一下,直痛到骨头里。后来有位邻居老人来买肉,与屠夫苦苦争讲价钱高低,一会添油,一会搭肉,一片片碎着割,更是苦不堪言。肉卖完了,他才找到路回家,到家时,已经快上午七八点了。家人认为他起床晚了,他就详细地叙述了自己的遭遇。叫了邻居来问,老人买肉刚回来,说到买肉的片数、斤数,丝毫不差。仅仅一个早晨,这人已经受了一次凌迟的处罚,这事真是奇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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