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民某 [1] ,五旬馀,继娶少妇。二子恐其复育,乘父醉,潜割睾丸而药糁之 [2] 。父觉,托病不言。久之,创渐平。忽入室 [3] ,刀缝绽裂,血溢不止,寻毙。妻知其故,讼于官。官械其子 [4] ,果伏 [5] 。骇曰:“余今为单父宰矣 [6] !”并诛之。
【注释】
[1] 青州:今山东青州。
[2] 药糁(sǎn)之:在创口敷上药粉。糁,粉末。
[3] 入室:指发生性行为。
[4] 械:用刑。
[5] 伏:服罪。
[6] 单(shàn)父宰:单父,春秋鲁邑名。明清为单县地,属山东兖州府。因单父与“骟父”(儿子阉割父亲)谐音,故青州县令自嘲为“单父宰”,慨叹自己做了骟父亲之民的官宰。
【译文】
青州有个人五十多岁了,续娶了一个年轻妻子。他的两个儿子怕他再生儿子,乘他酒醉,偷偷地把他的睾丸割了去,再用药粉敷上。父亲酒醒后发觉,借口有病没有提此事。过了很久,伤口渐渐愈合了。有一天,他与妻子同寝,刀口裂开,血流不止,不久就死了。妻子知道了其中的缘故,告到官府。官府捉拿了他的两个儿子,一用刑果然招认了。长官惊异地说:“我今天变成了‘单父宰’了!”随后,把两个儿子处死了。
邑有王生者,娶月馀而出其妻 [7] 。妻父讼之。时淄宰辛公 [8] ,问王何故出妻。答云:“不可说。”固诘之,曰:“以其不能产育耳。”公曰:“妄哉!月馀新妇,何知不产?”忸怩久之 [9] ,告曰:“其阴甚偏。”公笑曰:“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 [10] 。”此可与单父宰并传一笑。
【注释】
[7] 出:休弃。
[8] 淄宰辛公:辛民,字先民,直隶大兴人,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顺治元年(1644)任淄川知县。
[9] 忸怩(niǔ ní):羞惭貌。
[10] 家不齐:指夫妻失和,家庭破裂。《礼记·大学》:“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
【译文】
淄川县有个王生,娶妻一个多月就休妻。妻子的父亲告到官府。当时淄川县令是辛公,审问王生为什么要休妻。王生答道:“原因不好说。”辛公再三催问,王生回答:“因为她不能生育。”辛公说:“真荒唐!过门刚一个多月的新媳妇,怎么知道她不能生育?”王生忸怩了很久,才告诉辛公:“她的阴户长得很偏。”辛公听后笑道:“这就是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啊。”此则可与单父宰并传,付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