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无罪】张辉、张高平强奸案

张辉、张高平强奸案是浙江省内一起备受瞩目的冤案。

一、案件背景与发生

案发时间:2003年5月18日至19日

案发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案件性质:强奸并杀害同车女子王某的冤案

二、案件经过

1. 案发经过:

2003年5月18日晚,张辉、张高平叔侄驾驶货车从安徽省歙县前往上海,途中搭载同乡女子王某前往杭州。

2003年5月19日上午,王某的尸体在杭州市西湖区一水沟内被发现。

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张辉、张高平为犯罪嫌疑人,理由是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两人“供述”了在货车驾驶座上对王某实施强奸并致其死亡,随后抛尸的罪行。

2. 司法程序: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张辉、张高平在狱中坚持申诉无罪,案件经过多次复查。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三、案件疑点与再审

1. 案件疑点:

证据不足:全案定罪仅凭口供,无任何直接证据支持,且两人供述的作案细节多处不同。

刑讯逼供:张辉、张高平声称在审讯过程中遭受了刑讯逼供,被迫承认罪行。特别是张辉指出,在看守所里受到同监室犯人袁连芳的暴力取证。

DNA证据:被害人王某指甲内提取的DNA与张辉、张高平无关,而是与另一案件中已被判刑的罪犯勾海峰吻合。

2. 再审过程: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

复查过程中,发现原判决存在重大错误,包括证据不足、刑讯逼供等问题。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

四、案件影响与反思

1. 社会影响:

该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产生了深远影响。

案件平反后,张辉、张高平获得了国家赔偿,但他们的生活和家庭已经遭受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2. 司法反思:

该案暴露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如刑讯逼供、证据审查不严等。

司法部门对此案进行了深刻反思,并采取了措施加强司法监督和人权保障。

案件平反后,相关部门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追责处理,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五、总结

张辉、张高平强奸案是一起震惊社会的冤案。在缺乏直接证据和遭受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两人被错误地定罪并服刑近十年。经过再审程序,案件最终得以平反,张辉、张高平重获自由并获得国家赔偿。该案引发了社会对于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关注与讨论,也促使司法部门加强了对司法实践的反思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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